网站备案的常见问题解答!

1、什么是商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什么是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根据《国务院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三条规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提供有偿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免费提供开放共享信息的服务活动。


 

2、如何修改备案信息?


        按照现有流程,用户提交网站备案信息后,可以通过接入服务商的企业备案系统修改信息,也可以由接入服务商代为修改。目的是强化接入服务提供者的备案责任,减轻网站主办方的自行备案负担。详情请咨询您的接入服务提供商。

 

3、提交新的备案信息时,系统提示主体冲突如何处理。


        备案制对科目的要求必须具有唯一性,即一个科目只能有一个备案号。判断主体冲突,不是以主办单位名称为依据,而是以“主办单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来判断主体是否唯一。如果提示主题冲突,则表示该证书编号已存在于归档数据库中。可通过备案系统公开查询,查询身份证主号是否已备案。如需取消主体冲突,请与备案号核发地通信管理局联系,并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后方可取消。

 

4、提交新的备案信息时,如何处理域名冲突。


        如果你在备案过程中发现你的域名以前被别人备案过,可能是因为你以前备案过或者有人在你注册域名之前购买了域名并备案了。也可在备案网站公开查询中查询域名备案地(备案号首字为省简称),联系当地通信管理局申请网站注销,注销前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5、忘记密码怎么办?


        方法1:可通过备案系统调取。登录beian.miit.gov.cn,右下角有“找回归档密码”按钮。选择课题所在省份。在弹出的网页中,输入“备案/许可证号、证书类型、证书号”,输入后点击提交即可。如果信息填写正确,系统会向您当年注册的电子邮件发送一个新的归档密码。

 

        方法2:如果你的备案信息是接入商家备案的,可以联系代为备案的接入商家,告诉你如何找回备案密码。


        方法3:也可通过与备案号发放地通信管理局联系,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取回备案密码。

 

6、新旧备案制度在网站备案的流程上是否有区别?


        升级后的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工信部、各通信管理局、接入服务企业三级备案管理服务模式。在原有网站备案管理系统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通信管理局和接入服务企业层面的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网站主办方只需向接入服务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即可。接入服务企业核实后,将备案信息提交通信管理局备案系统,由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文件号,发送给网站主办单位和接入服务企业。

 

7、网站涉及哪些信息内容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五条等有关规定,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药品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当提交有关文件。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送户口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

 

8、备案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十二条规定,省级通信管理局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材料不全的,不予备案,并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首次提交的用户备案信息须经接入提供商核实后,方可交付通信管理局审核;修改备案信息的,以备案信息最后一次修改日期为起始计算时间。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9、我的网站只有一个独立的IP地址。没有域名是否需要办理网上备案手续?


        是的。无论您的网站是通过域名还是IP地址访问,只要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都必须办理备案手续。



10、一个备案单位同时有两个网站的,可以放两个网站网站是否归档在两个相同的主题下?

 

        不可以,如果两个网站的备案主体都是同一备案单位,那么只能在同一主体下对两个网站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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